大学生法学实践报告(通用15篇)

时间:2025-08-05 17:54:15
大学生法学实践报告(通用1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法学实践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大学生法学实践报告1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坛地位。

一、实习目的及意义

实习目的: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习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和学以致用;在实习中,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并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思维;通过在派出所参与到具体的办案的过程中,熟悉公安机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其办案的法定程序和一般步骤,不断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

实习意义:这是我们即将走出校门,踏上社会的最后一次实习。作为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联系的桥梁,实习生活带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经验和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法学本生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仅在于我们能将那些书本上的知识在多大程度和深度上有一个全面的掌握,更重要的是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才是学习法律的我们所承载的使命。作为一名法律人,我珍惜每一次实习机会,把它们当作检验自身理论知识是否扎实的试金石;我在实习中也很注意个人法律素养的提高,学习如何为人处事,怎样提高个人的能力。

二、实习内容

我实习的单位是我们镇上的派出所,来的第二天早上所长召集我们开了一个会议,主要是重新分派一下各自的任务。我们实习生由于刚来很多东西都不清楚,所长让我们在第一星期主要是观摩和学习所里的办事规程和熟悉所里的管理规定,并适应这里的生活和工作。

在这第一个星期里,我跟着已经来所里很久的实习生xx学会了如何给前来办理身份证的群众照相,办身份证算是所里的一项主要工作了,相片的质量会决定群众们是否会拿到证件,我必须做好这项工作让他们满意。身份证图像的采集用的是公安系统的专用软件,照完相片之后要经过它的一系列处理,检测合格后才能上传到户籍室办理身份证。新手要掌握它的功能得花一些时间来练习,几经摸索我总算是熟悉了。终于我可以给前来的群众照相了,照出来的相片在经过处理后,传到户籍室那边,大部分都是很不错的,但也有少部分还存在小问题。经过多次调整后,我对该软件的使用已基本掌握,能过胜任照相一职。这是我来所里最先学会的一项工作,但它和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联系不太紧密。

接下来,我实习的任务就是如何询问当事人、证人以及如何制作询问笔录。所里最那让人激动的时刻就是出警了,太具挑战性了,无论刮风下雨还是半夜三更只要接到群众报警,刘警官都会带着我一起去处理。对于当事人有的需要带回来做笔录,不管多么晚都要做个笔录。每一次x警官在做笔录的时候,我都在旁边学习,听他们如何提问,都问些什么问题,对不同的案件又该如何设计询问的问题,被询问者回答的纪录过程,以及该如何组织语言进行纪录,如何把握询问的重点和非重点,碰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该如何解决等等。这些都是对初生牛犊的考验,我相信通过认真学习和实践,我定能掌握这其中的学问。经过聆听多次询问,我已能够对不同的案件的提问方式了然于心,熟悉询问的程序,对于重点问题的把握以及如何按捺手印。如对一般案件的询问,首先要向当事人宣读或出示“行政权力义务告知书”,然后才开始,在询问过程中要问清其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等必要事项。如对打架斗殴性质的要重点问其谁先动手,用什么打对方,打了哪个部位,都有谁受伤;而对的证人的询问都要问清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在作证过程中告知其不要使用好像、推测、猜测等词。在核对完笔录后,打出纸质文档给当事人查阅,在与当事人口述不一至的地方应立即修改,并在核对无误后在规定的地方按捺上手印。在有经验的干警的指导下,我也对当事人作过几次询问笔录,他给我的评价是总体上符合规范要求,但有的用语有些不妥。我在随后的询问过程中,不断地在改进。

三、实习总结

短短的一个多月的实习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这一段实习时光,对我来说既充实又充满新鲜感和挑战性。在这段时间里,我学会了给办身份证的群众照证件相,帮所里完成上边分派的采集DNA样本和指纹的任务,接警和出警,询问当事人,制作各种案件的询问比笔录。在和有经验的老警员一块处理警情时,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对于哪些问题应该由派出所处理,处理这些问题的程序,以及派出所做出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对于哪些不在派出所管辖范围的事项,如果群众向其派出所报案该怎么办等。我不仅仅知道该如何处理以上问题,同时也对对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经过这次实习,我学会了一些办公自动化的基 ……此处隐藏32862个字……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会将在侦查阶段中调查、搜集得到的各种证据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文书制作成案卷移送到检察院。而这些案卷又会由公诉科的其中一位检察官进行专人审查,然后再进行集体讨论,最后由检察长决定是否起诉。在审查起诉这一短短的一个月期限中,主办检察官要承担阅卷、提审、制作起诉书、公诉书等许多的工作,所以非常地忙碌。而所有的工作都需要有足够的耐心与谨慎,不能出一点差错,特别是阅卷这一道工作,更是如此。

阅卷是整个审查起诉阶段的基础,它是主办检察官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弄清案件性质的前提。每一个案卷的全面审阅都要花费主办检察官大量的精力与时间。

正因为这工作的繁杂,所以更需要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这个阶段我主要的工作就是填写每一个送到公诉科案件的案卡,总结每个案件的案情,而这些要根据侦查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以及犯罪构成四要件来填写。我的另一个工作就是在检察官阅卷之后确定移送法院的主要证据的清单后,按照清单的要求复印案卷。这两件工作,对于我们

这些实习生来说,都不算很难,但却很容易会产生厌烦的情绪,因此这个时候更需要耐心与谨慎。为了不加重检察官们繁重的工作以及为了使工作不致出错,我每一次做这些工作的时候,都会很小心谨慎地去完成,并在工作的过程中向检察官学习对案件的定性与对主要证据的把握,从而加深对我国刑法以及刑诉法的学习与理解。

也正因为我工作的认真与负责,使检察官们对我的信任与日俱增,从而也使我能够更多地参与到审查起诉的工作中,学到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审讯的艺术——提审篇

我们常说,要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当检察官面对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时,一场对峙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拉开了序幕。正所谓人心莫测,在检察官们看来,每一场对峙就是一次心灵的较量。而善于把握人心,在心理碰撞中占据主导优势,善于设定有效的审讯提纲则是审讯的关键所在。这是一种审讯的艺术,没有定式却有规律可遁。

与侦查阶段的审讯不同,审查起诉阶段的讯问重点在于通过讯问直接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从而进一步核实他在侦查期间所作的口供的可靠性,分析其口供与证据有无矛盾,查清案情,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和认罪态度等等。而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将为检察官正确认定案件性质、起草起诉书与出庭支持公诉提供非常重要的参考。

但是一般说来,犯罪嫌疑人总会存在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认为只要自己什么都不说或者把什么责任都推给别人,自己就不会被判刑,所以犯罪嫌疑人口供不稳定或者翻供的情况其实很常见。

我记得我就曾遇到过一个姓陈的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其主要案情是这样的:陈某是某五金塑料厂的仓库管理员,他利用自己持有仓库钥匙之机,伙同黄某、沈某二人经事先密谋,于某日凌晨一点多窜到该五金塑料厂盗走该厂仓库库存的30包塑料粒,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后又伪造被盗现场,试图掩人耳目。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查明被盗现场系有人伪造,而且在黄某与沈某二人的家中发现被盗走的30包塑料粒。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持有仓库钥匙的陈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其进行了讯问,但陈某一直否认自己有参与其中,并时翻时供。在送到检察院的时候,曾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在我们刚讯问他的时候,陈某一直持着一种不合作的态度,把什么责任都推得一干二净,推说自己与黄某与沈某不相识。这时方检察官(本案的主办检察官)并没有为犯罪嫌疑人不合作的态度而感到不耐烦,反而不动声色地问道:“当天晚上案发的时候,你在何处,做些什么?”

答:我在家里睡觉。

问:失窃之后你第二天回到厂里为什么在没有人告诉你之前你就知道失窃的是塑料粒?

答:我估计的,因为仓库存放的大多为塑料粒。

问:根据我国的法律,即使没有被告人的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也是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所以希望你慎重考虑一下你说的话。

答:清楚。

问:那该厂值班保安在当晚案发时见到你与黄、沈二人匆匆离开该厂又是怎么回事?

答:……(陈某沉默)

问:现在侦查机关通过勘查证实仓库的窗户铁杆系有人从仓库里面用工具弄断的,而仓库的门却没有被撬的痕迹,能够这样做的只能是拥有钥匙的人,否则是很难的。你又怎么看待的呢?

……

一连串的发问,问得犯罪嫌疑人哑口无言,在经过激烈的心理斗争之后,陈某终于不得不低头认罪,承认了自己伙同黄某、沈某作案的事实。

一场没有硝烟的斗争就这样以代表国家公诉机关胜利而告终,而作为代书记员的我也终于舒了一口长长的气。

宝剑锋自磨励出——法庭辩论篇

19世纪美国著名律师威尔曼(FrancisLWellman)曾说过:从事法庭辩论的律师需要有出众的天赋、逻辑思考的习惯,对广泛常识的清晰排气、无穷的耐心和自制力,对与案件相关知识的精湛理解、极度的谨慎以及最重要的——质证过程中敏锐地揭露证词弱点的能力。

威尔曼这些话虽然是对律师来说,但其实对于同在法庭上辩论的公诉人(即检察官)与辩护律师都是同样适用的。

是的,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往往会就案件中存在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面对辩护律师的步步紧逼,面对法庭上的风云突变,公诉人如何练就处变不惊,沉着应战的硬功夫?

正所谓万丈高楼从地起,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跟随检察官办案出庭的这段时间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经验积累与全面熟悉案情充分准备的重要性。

对于每一个接手的案子,检察官都要对其进行全面地审查、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弄清每个案件的起因,犯罪嫌疑人的动机、目的、手段,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

当做完这些工作之后,检察官还要精心地制作起诉书和公诉词。起诉书是公诉人出庭活动的基础和根据,而公诉词则是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的先行发言,是对起诉书的补充,起到深入揭露和控诉犯罪的作用。

公诉人在出庭支持公诉,提出证据,控诉犯罪,进行法庭辩论无不紧紧地围绕着起诉书和公诉词有条不紊地展开。

再次,在出庭之前,公诉人还应根据提审时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和认罪态度

作好庭前预测,将引用的法律条款准备齐全,做到有理有据,准确无误。

做完以上的准备工作以后基本上就可比较自信地出庭了。但是庭审情况风云突变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的,如被告人突然翻供,证人改变证言,辩护人提出了预想以外的问题和证据等等预料不到的情况。这个时候,公诉人的长期经验积累以及对案情的熟悉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我记得当时一位经验丰富的主诉检察官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胆是练出来的,只有作好充分准备,全面深入地把握案情,才能逐渐克服怯庭心理。这就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真知灼见,值得我们深思。

阅卷时的耐心与谨慎,审讯时的巧妙与逻辑,庭审时的充分准备与冷静机智,这已不单单是法律知识的简单运用,更是心理与智力的双重考验。

一个月的实习,使我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一个月的实习使我认识了自己的不足;一个月的实习更使我坚定了自己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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